本产品名为:防爆广东电动葫芦
适用范围
1、广东防爆电动葫芦为系列产品,是根据GB3836.1─83《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》设计制造的。
2、本系列三级广东防爆电动葫芦适用于当厂房有表1规定的可燃性气体、蒸气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时;本系列四级广东防爆电动葫芦适用于当厂房内有表2规定的可燃性气体、蒸气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时,安装在工字钢轨道上起吊重物,并能沿轨道作直线、曲线往复运动,保证足够安保。本系列产品结构紧凑、自重轻、体积小、起重能力大,当厂房内充满爆炸性混合物时,在保证安保的前提下,是改善劳动条件,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有利工具,因而成为合理工艺过程中必需的机械设备。
3、使用环境:
温度-25℃——+40℃
海拔1000m以下
相对温度85%(20±5℃)